某公司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办法指引

2、每年元月15日前,部门将考核结果报人事行政部门,通过年度绩效考核会质询,考核等级的结果比例按本办法第三章第十五条执行,确定最终考核结果并做出奖惩建议,由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3、直接上级将考核结果与奖惩决定反馈给被考核人,双方面谈,确定被考核人下一步改进及接受培训计划,制订具体改进措施。

4、考核人于下一考核年度跟踪被考核人改进计划的落实情况。

第二十三条 个人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的用途

1、个人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主要作为职务等级、工资等级升降、年终奖金发放、岗位职务聘任、培训和员工关系管理等工作的依据。

2、部门总监/经理的考核最终得分亦为该部门的全年绩效考核得分,作为评定年度先进部门的重要依据。

3、具体奖惩见下表:

年度考核结果奖罚兑现一览表

人员类别 考核等级
91分以上 81-90分 71-80分 61-70分 60分以下
合格 基本合格 不合格
15% 25% 45% 不限制 不限制
部门总监/经理 1、列为人才梯队的后备人选及职务晋升对象;

2、工资等级晋升二级;

3、作为优秀员工候选人;

4、参加年底分红,按应分红标准的110%发放。

1、工资晋升一级;

2、参加年底分红,按应分红标准的100%发放。

参加年底分红,按应分红标准的100%发放。 不参加年底分红,发部分年终奖 1、工资下降一级;

2、由人事行政部门会同部门负责人对其进行针对性强化培训,帮助员工改善绩效;

3、视为不胜任本职工作,公司有权对其进行工作调整、培训或劝退。

第六章 申诉及其处理

第二十四条 申诉受理机构

被考核人如对考核结果不清楚或者持有异议的,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向人事行政部门申诉。公司考核领导小组是员工考核申诉的最终处理机构。人事行政部门是考核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一般申诉由人事行政部门负责调查协调,提出处理方案和建议。

第二十五条  提交申诉

员工以书面形式向人事行政部提交申诉书。申诉书内容包括:申诉人姓名、所在部门、申诉事项、申诉理由。

第二十六条  申诉受理

人事行政部门接到员工申诉后,应在五个工作日做出是否受理的答复。对于申诉事项无客观事实依据,仅凭主观臆断的申诉不予受理。

第二十七条  申诉处理

受理的申诉事件,首先由人事行政部门对员工申诉内容进行调查,然后与员工直接上级、共同上级进行协调、沟通。不能协调的,上报公司考核领导小组处理。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考核过程文件(考核评分表、统计表)由人事行政部门严格保密,考核结果只由直接上级反馈到被考核人,不对其他人公布。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由人事行政中心负责制订、修改、解释和实施,公司总经理批准。

第三十条  本办法从2020年1月试运行。

附件3:

主管以上员工综合能力直接上级考核评分表(年度)

考核期间:    年   月至    年   月

姓名 部门 岗位
能力 指标 权重 要素 5 4 3 2 1 0

人际交往能力 20% 建立关系
团队合作
解决矛盾
敏感性
影响力 20% 团队发展
说服力
应变能力
影响能力
领导能力 15% 评估
反馈和训练
授权
激励
建立期望
责任管理
沟通能力 15% 口头沟通
倾听
书面沟通
判断和决策能力 15% 战略思考
创新能力
解决问题能力
推断评估能力
决策能力
计划和执行能力 15% 准确性
效率
计划和组织
合计
评价人          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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