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雪的茶子公司拖欠12万工程款被起诉!
天眼查App显示,近日,陕西飞宁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西安奈雪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公开,案号(2021)陕0103民初4407号,审理法院为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
判决书显示,原告飞宁建筑公司诉称,原、被告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和《工程补充协议》约定按照承包范围和合同价款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当原告已履行合同及增项全部义务时,被告尚有余款121436元未支付。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拒不按约定支付剩余货款,构成违约,依法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
最终裁判结果:被告西安奈雪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支付原告陕西飞宁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121436元等。
声明:本站所有文章,如未申明原创且有标明来源途径版权的内容均为原作者所有,任何个人或组织,需要转载可以自行与原作者联系;同时如若未注明版权信息得可能网本站编辑人员未能及时找到原作者信息,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我们进行处理。北极星OKR尊重所有原创作者的版权成果。
未署名北极星OKR原创文章的观点仅代表原作者观点,北极星转载仅供读者辩证参考!
未署名北极星OKR原创文章的观点仅代表原作者观点,北极星转载仅供读者辩证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