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规定办理变更事项 乐刷科技和腾付通分别被罚
据9月3日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行政处罚公示表(深人银罚〔2021〕15号、深人银罚〔2021〕16号)显示,乐刷科技有限公司及深圳市腾付通电子支付科技有限公司因未按规定办理变更事项,分别被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罚款2万元。此次处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为2021年8月26日。
根据《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支付机构变更下列事项之一的,应当在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前报中国人民银行同意:
(一)变更公司名称、注册资本或组织形式;
(二)变更主要出资人;
(三)合并或分立;
(四)调整业务类型或改变业务覆盖范围。
根据相关规定,支付机构存在未按规定办理相关变更事项的情形的,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责令其限期改正,并给予警告或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官网显示,移卡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核心骨干来自腾讯财付通团队,具有多年第三方支付行业运营与管理经验。旗下全资子公司乐刷科技,于2014年获得中国人民银行支付业务许可证,提供全国银行卡收单及移动电话支付业务。移卡是以支付为基础的领先科技平台,主要为商户及消费者提供支付及商业服务。该服务由子公司乐刷科技有限公司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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